2013年10月17日星期四

自由亚洲电台: 157名视障人士致信教育部建议考试提供大字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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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名视障人士致信教育部建议考试提供大字试卷
Oct 16th 2013, 20:53

在中国大陆,一批残障人士及亲友日前致信中国教育部和各省市教育厅,呼吁在各类考试中为低视力考生提供大字试卷,以及公平、无障碍的考试环境。

中国26个省市的157名残障人士及其亲友10月15号国际盲人节当天,向教育部和各省市教育厅发出联名建议信,呼吁在各类国家举办的考试中,尤其是英语、数学等科目,给低视力考生提供大字试卷,并呼吁各教育部门畅通低视力考生申请大字试卷的渠道,比如提前向所有考点开放申请。

建议信发起人,广东视力残障人士杨仁良星期三晚间在接受本台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中国大陆由国家举办的考试,比如高考、各类等级考试、职业认证考试、公务员考试等,试卷字号的设置基本上是以视力正常人为标准。低视力考生读卷时特别吃力,影响阅读速度和准确率,及考试水平的发挥。这使低视力考生处于不公平地位。杨仁良举例说,

"比如对我来说,数学的上标、下标,还有一长串数字连在一起的时候,很难辨别。"

官方新华网10月11号报道,根据中国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推算,中国有视力残疾人1,263万,其中有低视力者1,113万。按照相关标准,低视力是指双眼视力得到最佳矫正后,好眼的视力大于0.05低于0.3。

中国现行的《残疾人保障法》和《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都规定,国家举办的各类考试,应当为视力残疾人提供盲文试卷、电子试卷,或者由工作人员予以协助。杨仁良认为,这些法规只考虑到了完全失明的盲人,而忽视了数量庞大的低视力人群。

"中国视力残疾人士里绝大多数是低视力者。低视力人群不用电子卷,他们用大字卷就可以。之前人们只关注全盲人士,没考虑到低视力者这部分中间人群。中国的《残疾人保护法》、《无障碍条例》没提到大字卷。"

杨仁良指出,《残疾人权利国际公约》第九条规定,国家应当提供适当形式的协助和支助,以确保残疾人获得信息。中国是该公约的签署国,而目前,在中国的国家级考试中,只有个别地方以"特例"的方式给低视力考生提供大字试卷。杨仁良对此表示,
"之前各别省份提供电子卷、大字卷,好像很光荣,是党和政府的关怀。其实这应该是正常的,理所当然的,不应该是偶尔这么做,不应该是恩惠。"

在建议信上签名的辽宁盲人协会副主席艾喜明,星期三晚间向本台记者表示,目前,在高考等国家举办的考试中,视力残障人士在申请使用大字卷、盲文试卷、电子试卷时,面临很多困难。对于这种现象,艾喜明分析说,

"主要有三个原因。第一个是观念的,长期以来整个社会对残疾人学习能力了解不够,也有歧视心理。第二,操作有难度,考试要保密,设计大字卷、盲文卷,要更多人参与。第三虽然有相关法规,但没明确说盲人可不可以参加考试,甚至有的项目干脆说盲人不可以参加考试。绝大多数专业考试,没考虑到盲人来参加考试,甚至不希望盲人来考。"

这封由中国157名残障人士及其亲友向教育部和各省教育厅发出的联名建议信还指出,设计大字试卷,除了多印发一些大字版的试卷,并接受申请使用外,并不会产生其他成本。联名信建议,为了提高使用率,各教育厅可提前开放申请,通过各考点代为接受大字试卷的申请并获取相关信息,然后根据申请数量确定制作大字试卷的数量及使用考点。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林坪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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